崇善刑辩思考|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庭前会议重点要解决什么问题
时间:2019-12-09 作者:贾慧平律师 访问量:
崇善刑辩思考|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庭前会议重点要解决什么问题
——贾慧平律师
在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主审法院一般均要举行庭前会议,到底在庭前会议上解决什么问题?依据法律规定和个人长达二十六年的刑辩律师执业经验,庭前会议对于具有不同特点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而言,其解决的重点问题是不一样的。就案件存在非法证据的情况下,在庭前会议上解决让法官内心确立对非法证据排除的信心是最重要的;就案件证据庞杂的情况下,在庭前会议上解决公诉机关出具控方证据目录是最重要的;就案件的关键书证,物证等证据可能决定当事人无罪的情况下,向法庭申请司法鉴定并陈述充分的理由是最重要的;就鉴定意见存在种种瑕疵,可能影响定罪和量刑的情况下,申请重新鉴定和鉴定人,专家证人出庭是最重要的。
对于刑辩律师而言,庭前会议非常非常重要,可以被认为是对军队的初次检阅。“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由于庭前会议不公开,只能由法官,检察官,刑辩律师,当事人参加,在专业的圈子里,某个刑辩律师的水平如何,立即在庭前会议上彻底曝光。
刑辩律师如何才能在庭前会议上胜利完成任务,不“露馅”,关键在于庭前会议之前认真负责的阅卷和会见。刑辩律师能否向法庭提交新证据,能否向法庭提交检方庭前提交的对当事人有利的但不一定在法庭开庭举证时提交的证据,能否提出让法庭确信非法证据的存在且达到必须排除的程度理由,没有认真负责的阅卷,没有深入的会见沟通是无法完成的工作。
在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刑辩律师必须要重视庭前会议。对于笔者而言,在召开庭前会议之时,往往已基本完成阅卷,撰写完质证意见,整理出辩方需要提交法庭的证据,会见当事人三次以上,已对案件了如指掌,只有这样,才能在庭前会议上如鱼得水,游刃有余。在庭前会议上,第一圈走下来,刑辩律师有没有阅卷,有没有准备,基本上是一览无余。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往往存在证据粗疏缺失、超过追诉时效、凑数、个罪与涉黑罪的拔高等非常严重的挑战法治底线的情况,司法机关对涉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亦非常严厉,几乎成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梦魇,“黑帽子”对当事人及其家属而言确是生命所无法承受。此时,接受委托的刑辩律师就应当“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竭尽全力,负重前行!此时,庭前会议对于刑辩律师而言就极为重要,刑辩律师务必要高度重视,在庭前会议之前,完成阅卷和质证意见的准备工作,为参加庭前会议打下坚实的基础,千万不要铤而走险,要知道,每一个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背后是无数双哀求的目光,是多少个家庭的重托与希望!这个岂是刑辩律师所能承担得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