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申诉一百问 (修订版)8
时间:2024-03-19 作者:贾慧平 访问量:
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申诉一百问
(修订版)8 

www.toutiao.com 2024-02-17 19:25
 

          8、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涉案当事人曾提起上诉,后撤回上诉,原审被告人及其家属可以就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向司法机关提起申诉吗
        答: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后撤回上诉,原审被告人及其家属是可以就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向司法机关提起申诉的。
        刑事上诉程序与刑事申诉程序是性质不同的两个刑事诉讼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刑事上诉指的是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当事人面          对的待生效的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一旦提起上诉,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暂时不生效,上诉审法院应全面审查一审法院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的相关规定,刑事申诉是当事人及其家属认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所提起的救济程序,申诉当事人面对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申诉须依据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法律规定来提出,受理审查申诉的法院、检察院应依法审查,但得到重新审判并改判的门槛较高,且目前刑事申诉诉讼制度尚不完善,当事人及其家属还有很艰难很遥远的一段路要走,申诉代理律师的作用固然不可忽视,但最重要的还是当事人及其家属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
        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曾提起上诉后撤回上诉,可能涉及到很多种原因,或许是面临司法机关的压力;或许是本人考虑不慎;或许是被害人方面影响,不管如何,一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时,因当事人没有坚持上诉,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生效;在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生效后,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及其家属提起申诉,只要不超过申诉时效,当事人及其家属是有权向原审法院提起申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