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申诉一百问(修订版)60
时间:2024-08-30 作者:贾慧平 访问量:
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申诉一百问(修订版)60
www.toutiao.com 2024-08-11 15:24
 
        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申诉代理律师应如何审查涉黑案的一审诉讼卷
        答:一审诉讼卷是一审法院审判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工作全程记录,不管是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举证、公诉意见还是原审被告人的当庭供述与辩解以及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均有非常详细的记载,一审诉讼卷对于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申诉工作非常重要,申诉代理律师一定要对一审诉讼卷进行审查,通过审查一审诉讼卷可全面高度还原一审法院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情况。
        第一,申诉代理律师应当审查庭前会议报告,审查一审法院召开过的庭前会议是否解决了控辩双方的程序问题,尤其是原审被告人以及辩护律师所提出的管辖问题、回避问题、非法证据排除问题、证人出庭问题、鉴定人出庭问题、调取新的证据等问题。
        第二,申诉代理律师应当审查庭审调查中询(发)问原审被告人的问题。公诉机关讯问的问题、辩护方发问的问题,控辩双方的讯(发)问是否存在有对申诉有利的问题;原审被告人是如何回答的,尤其是涉及到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对共同实施的关键性违法犯罪案件的回答尤其重要,涉黑涉恶案件基本是共同犯罪案件。对于原审被告人以及其他原审被告人的当庭供述与辩解,要结合侦查卷的《讯问笔录》进行审查,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其合理解释为何?
        第三,申诉代理律师要对一审诉讼卷中开庭笔录的公诉机关所举证据进行归类,结合会见当事人的情况和一审判决书所罗列的证据情况进行比对,是否有缺漏,是否存在新证据情况;在审查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原审被告人及其他原审被告人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相关证据的质证意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和违法事实相关证据的质证意见,对组织外的个人所实施犯罪和违法相关证据的质证意见。
        第四,申诉代理律师一定要高度重视原审被告人以及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此辩护意见相当重要,除了法律援助律师外,原审被告人家属所聘请的辩护律师当庭所提出的辩护意见还是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负责任的一审辩护律师所提出的辩护意见对于申诉书以及申诉代理意见的形成还是多少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申诉代理律师不仅要审查本方原审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更要审查其他组织成员的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
        第五,申诉代理律师要审查一审诉讼卷中的关于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审理的部分,在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中,涉案财产的处置是非常重要一项工作,涉案财产处置的如何对于相关方面评估司法机关审理涉黑案件的三个效果也是一项重要指标。申诉代理律师一定要对涉案财产的审理情况高度重视,在审查一审诉讼卷之时一定要剥丝抽茧,审查公诉机关提出的建议以及所出示的证据,原审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意见,审查司法机关对涉案财产进行没收、追缴以及判处罚金的合法性。
        第六,在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来没有缺席,不管是对组织领导者,还是骨干成员,还是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申诉代理律师在审查一审诉讼卷之时,要对公诉机关所出具的量刑建议书高度重视,审查公诉机关在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前提下给出的量刑建议书和相应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当庭反悔认罪认罚的前提下给出的量刑建议书,两相比较,探究背后原因,甚至可探究到源头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涉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