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申诉一百问(修订版)67
时间:2024-09-13 作者:贾慧平 访问量:
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申诉一百问(修订版)67
首发2024-09-10 10:40·贾慧平律师
 
        申诉代理律师到监狱会见当事人时应当提交哪些手续
        答:申诉代理律师到监狱会见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提前预约服刑人员所在的监狱,因当前监狱的会见提审室极为有限,申诉代理律师必须提前预约会见,否则监狱限于自身硬件条件无法即时安排申诉代理律师的会见。
        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涉黑罪之组织领导者是监狱的严管对象,在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申诉代理律师在监狱会见该类人员之时,需要监狱长批准,当地监狱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审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之后,申诉代理律师会见该类人员不存在层层审批的情况。
        根据司法部印发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第五条,申诉代理律师在会见监狱服刑人员之时须持申诉人签字按印的申诉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律师事务所会见监狱服刑人员的函件一份、律师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律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经核对原件无异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委托人与原审被告人系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最好是由申诉代理律师在去监狱会见之前电话咨询负责律师会见的监狱管理部门,尤其是对于跨省会见涉黑案之组织领导者的情况。
        某些监狱要求申诉代理律师所持的申诉代理委托书以及给监狱的会见函须备注是向哪个司法机关提出申诉的情况。如申诉代理律师系原审被告人代为委托的情况,申诉代理律师在第一次会见原审被告人时,必须由原审被告人在申诉代理律师提前准备的至少三份申诉代理委托书上签字按印予以确定;如原审被告人家属为申诉人之时,同样需要由原审被告人在申诉委托书上签字,在向司法机关申请阅卷之时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