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善刑辩思考7
时间:2019-03-07 作者:贾慧平律师 访问量:
崇善刑辩思考|刑辩律师的衣食父母是当事人,而不是其他;刑辩律师展现才华的舞台是拜当事人所赐,没有当事人委托,一切皆是虚妄,当然,法律援助的案件,另当别论。既然如此,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信任便是刑辩律师实现有效辩护的首要前提,两者是双赢的关系。坚定的信任便是成功辩护的基础。刑辩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好比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夫唱妇随如鱼得水无疑是最佳的关系,刑辩律师绝对不能自以为是,与当事人设立障碍和高墙,因此,刑辩律师选择当事人与当事人选择刑辩律师,亦应当做如此思考,只有这样,你才不会产生”请了一个刑辩律师來害你的”感觉,不会为自己的选择感到遗憾,不会有被忽悠,被宰杀的感觉,觉得物有所值。“金杯银杯不如口碑”只是当事人与刑辩律师初步见面的前提,就如百年老店的招牌,菜好吃不好吃,还得亲自品尝,到底当事人与刑辩律师之间能否建立信任,还需要“观其言而察其行”,在磨合中磨合。当事人被控刑事犯罪,可能终其一生就那么一起,累犯惯犯另当别论,但刑辩律师则视为家常便饭,两者感受绝对不同,这就需要刑辩律师须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及其家属多多考虑,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尽己之心为忠,推己及人为恕”,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充分的信任关系,才向有效辩护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贾慧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