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善刑辩思考8
时间:2019-03-07 作者:贾慧平律师 访问量:
崇善刑辩思考|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办理的辩护律师经验总结
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目前是司法实践中的热点案件。涉黑恶势力案件,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事实庞杂,一般有枪案,命案,在当地有重大影响。我的意见,司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标准不能随意拔高,如果没有命案,枪案,一般不要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因为法律已经认可恶势力的定性,足以进行从重惩罚。我讲一些我们刑辩律师在办理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相信,我们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的律师都遇到过此类问题。这个问题,目前是刑辩律师面临的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已经在全国成为普遍性的问题,但是,我们刑辩律师遇到这个问题时的态度非常关键,是默不作声还是申诉控告?我想,刑辩律师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决定了这名律师的素养。对于侵犯律师合法权利的行为要敢于投诉,申诉,控告,虽然不会有令人满意的效果,但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司法机关的办理该案的态度和随意性。
向同级检察院,上一级检察院申诉,向所在地的律协投诉,向执业所属地的律协投诉。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有的经过投诉可解决会见的问题。
目前,扫黑除恶,已经贯彻落实了将近一年,已到了总结经验教训的时候。
律师的会见限制,严重违法。为何要限制律师的会见?案件的某些事实经不得推敲。
地方司法机关出于立功,政绩考虑,降低认定标准。
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家属,会倾向于聘请外省的刑辩律师参与,为什么会出现此种现象?因为外省律师敢于仗义执言。
本省的辩护律师不敢仗义执言,长此以往,于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具有非常不利的影响。——贾慧平律师
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目前是司法实践中的热点案件。涉黑恶势力案件,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事实庞杂,一般有枪案,命案,在当地有重大影响。我的意见,司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标准不能随意拔高,如果没有命案,枪案,一般不要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因为法律已经认可恶势力的定性,足以进行从重惩罚。我讲一些我们刑辩律师在办理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相信,我们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的律师都遇到过此类问题。这个问题,目前是刑辩律师面临的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已经在全国成为普遍性的问题,但是,我们刑辩律师遇到这个问题时的态度非常关键,是默不作声还是申诉控告?我想,刑辩律师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决定了这名律师的素养。对于侵犯律师合法权利的行为要敢于投诉,申诉,控告,虽然不会有令人满意的效果,但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司法机关的办理该案的态度和随意性。
向同级检察院,上一级检察院申诉,向所在地的律协投诉,向执业所属地的律协投诉。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有的经过投诉可解决会见的问题。
目前,扫黑除恶,已经贯彻落实了将近一年,已到了总结经验教训的时候。
律师的会见限制,严重违法。为何要限制律师的会见?案件的某些事实经不得推敲。
地方司法机关出于立功,政绩考虑,降低认定标准。
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家属,会倾向于聘请外省的刑辩律师参与,为什么会出现此种现象?因为外省律师敢于仗义执言。
本省的辩护律师不敢仗义执言,长此以往,于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具有非常不利的影响。——贾慧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