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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被控敲诈勒索罪案,一审被判15年,历经
时间:2018-04-21 作者:admin 访问量:
被告人郭某忠、魏某被控敲诈勒索,于2013年8月5日被刑事拘留,一审法院于2015年4月22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郭某忠、魏某有期徒刑15年,一审本律师担任魏某的辩护人,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郭某忠、魏某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后被告人郭某忠、魏某不服原审法院判决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发还重审;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9月18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郭某忠、魏某之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改判被告人郭某忠、魏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五年与三年的差距,天壤之别!2016年度的收获之一!刑辩律师,案例为王!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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