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莲投毒杀人案二季再审开庭旁听记
时间:2018-06-02 作者:刑事律师曾庆鸿 访问量:
李锦莲投毒杀人案二季再审开庭旁听记
庭审现场
今天早上四点,我坐车赶往南昌,这次不是去办案的,而是去江西高院旁听李锦莲故意杀人案再审开庭。案件于上午九时在该院第四审判庭准时开庭,庭审时间持续三个半小时,我全程旁听,现就庭审中几个亮点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检辩双方对抗缓和,源于庭前会议达成的共识。
按照惯例,控辩双方在无罪案件的对抗程度较强。今天的庭审,检辩双方对抗缓和,其缘由有二,一是辩方在庭前与检方达成了不通知证人出庭、不提交新证据、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不重新勘验原审证据等共识,二是检方作为控申角色,指控职责淡化,更重要的是检方也表示本案证据不足,应当宣告无罪。

我和辩护人易延友老师在江西高院门口合影留念
二、法庭发问和证据审查,检察人员一展风采。
两位女检察员在整理李锦莲供述的矛盾点,有针对性发问,还原事实真相。在反驳辩方质证意见时,依次从单个证据、组合证据、全案证据分析,最终得出证据是否可采信意见?就此,作为辩方,我们在准备案件时,可站在控方的立场,审查辩护思路和意见的可行性、有效性。这样,我们的辩护意见可能会更有力。
我发现,检方对原审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均认可,并反驳了辩方意见,其中的用意可想而知。

江西高院大楼
三、检方明确建议法院改判李锦莲无罪。
2011年,本案第一次再审时,检方认为本案可能是冤案。然而,最终江西高院维持了原审判决。但今天,检方认为本案没有直接指向李锦莲作案的客观性证据和技术性证据;原审裁判认定的客观性证据和技术性证据与原审裁判事实存在一定矛盾;李锦莲的有罪供述极不稳定,有罪供述的关键情节并未得到其他证据印证;公安人员的办案方式和程序存在不当之处。综合全案,未排除合理怀疑,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由此,坚持证据裁判和疑罪从无原则,建议法院改判李锦莲无罪。
四、媒体聚焦,百姓期待法院的公平正义判决。
庭审现场约有五十人旁听,法院另专门安排法庭让媒体记者视频旁听。目前,全国主流媒体对本案进行了报道,新闻一度刷屏。相信,将来判决会满足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曾庆鸿律师
相关媒体的报道链接
1、南方周末:李锦莲案二次再审开庭,检方建议改判无罪。http://www.infzm.com/content/135950
2、澎湃新闻:江西李锦莲“毒糖杀人案”二次再审开庭:检察员建议改判无罪。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137976
3、封面新闻:江西李锦莲案二次再审开庭 女儿:希望父亲改判无罪回家过生日。
http://www.thecover.cn/currentaffairs/756502
4、光明网:李锦莲投毒案再审 警方透露在糖果的包装纸上检测出毒药成分。
http://www.aihami.com/a/dangjian/shibada/333970.html
5、新浪:李锦莲女儿:父亲一个耳朵在刑讯逼供时被打坏
http://news.sina.com.cn/s/2018-05-18/doc-ihaturfs2292492.shtml
6、新华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锦莲故意杀人再审案
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18-05/18/c_129875995.htm
7、搜狐:江西“李锦莲投毒案”二次再审检方建议改判无罪 将择日宣判
http://www.sohu.com/a/232134445_653051